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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35-9/2020-00422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发文机关: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3-24
  • 发文字号:三教发〔2020〕6号
  • 发布日期:2020-03-26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3-26 16:18:17

市教育局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琼教留〔2020〕5号)转发给你们,现就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具体选派时间、选派项目、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二、选派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人员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由市教育局统一收集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受理,省教育厅进行初审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请各单位引导申请人根据国家及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本单位事业发展急需相关学科进行申报,并做好宣传、咨询和推荐申报工作,积极鼓励支持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者申报。
(二)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的,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各申请人及各单位有关部门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的,将不予审核受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省教育厅将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四)请各单位加强公派出国管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开展抽查,对存在派出前无要求、派出后无跟踪监督等情况的,将给予通报或暂停该单位公派出国项目申报。
三、材料受理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清单
1.按项目类别出具的单位推荐公函(须包含被推荐人基本信息表、推荐理由、推荐意见等信息)及海南省2020年公派留学项目推荐名单表(见附件2)。
2.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材料清单,按项目类别及先后顺序装订并加盖骑缝章的书面申请材料;(如申请人为我省企业正式员工,还须提供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个月以上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3.加盖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放置于申请表之前)。
(二)申请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请各申请人对照具体项目申请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各项目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说明准备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至所在单位负责公派留学的相关部门。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及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在网报截止日期的第2日之内提交材料至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内容电子版(word文档)及海南省2020年公派留学项目推荐名单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84789028@qq.com,邮件名称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联系人:金老师、王老师,电话:0898-65339366、65339365。

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选派工作的通知
2.海南省2020年公派留学项目推荐名单表


                             
                                 三亚市教育局
                                2020年3月24日
(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8865788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海南省2020年公派留学项目推荐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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