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三亚市学校(幼儿园)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评估验收结果的通报
- 索 引 号:00823235-9/2020-00535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发文机关: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9-27
- 发文字号:三教语〔2020〕9号
- 发布日期:2020-09-27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三亚市学校(幼儿园)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评估验收结果的通报
更新时间:2020-09-27 16:44:19
来源:市教育局
各区教育局,语委,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为落实《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精神,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琼教语〔2017〕11号)、《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创建验收的通知》(琼教语〔2018〕16号)、《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创建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教〔2020〕215号)的要求,2019我局委托三亚市教育学会,组建三亚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评估工作专家组,开展了对我市105所学校(幼儿园)的评估验收工作。2020年我局积极组织各区语委办成立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评估工作专家组,并由市语委进行评估指标专项培训。采取先由各区语委办实施区属学校(幼儿园)评估整改工作,再由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评估工作专家组抽检的方式,完成了225所公民办学校(幼儿园)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的评估。经自查自评、专家评估 ,现认定海棠区升昌小学等310所学校(幼儿园)为三亚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本着优中选优、示范引领的原则,认定三亚市第四中学等34所学校(幼儿园)为三亚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希望通过评估达标的学校,特别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继续积极做好本校的语言文字工作,重视评估组专家们提出的建议,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在日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不断改进,使学校的用语用字水平日臻完善。
2019年三亚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园)通过验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