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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社区教育)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35-9/2020-00582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发文机关: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12-18
  • 发文字号:三教职成〔2020〕18号
  • 发布日期:2020-12-1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社区教育)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12-18 11:50:48

市教育局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市继续教育学习中心,天涯区教育局、崖州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 :
    为推进我省社区教育发展,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的通知》(琼财教〔2020〕849号)的要求,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达经费200万元作为三亚2020年社区教育项目资金。根据三亚市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三亚市社区教育学院、三亚市老年教育学院(均属加挂牌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成立的市级社区教育机构)、三亚市继续教育学习中心(加挂牌在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和各区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情况,我局就此专项资金200万元制定了分配计划(见附件1)。经费来源为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社区教育专项资金(详见附件)给你们,请各单位利用资金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社区教育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社区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统筹推进本区域内社区教育事业发展,组织专项社区教育活动,开展社区教育培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等,严禁用于发放人员奖励。
    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258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合理安排、规范使用资金,属于培训类的项目,应当按照培训费相关规定执行。属于基本建设的项目,应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各有关单位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2:琼财教〔2020〕849号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等)的通知 (1)_..

 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社区教育)分配表        

                                  三亚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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