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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市直属学校: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2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1年12月10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法治副校长管理工作,发挥好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办法》和有关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区各校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内部宣传学习。各区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开展不少于一次集中学习,通过学习深刻理解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办法》的工作要求。
二、加强信息上报。要加强外宣力度,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同时,就新一轮的法治副校长选聘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于5月20日前汇总《2022年上半年三亚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三亚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情况统计表》(附件2)上报市教育局(市属学校直接上报,各区教育局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学校的材料后统一上报)。
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1-2022年上半年三亚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调查表
三亚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