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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2025年度三亚市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35-9/2022-01461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发文机关:三亚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2-07-05
  • 发文字号:三教人〔2022〕47号
  • 发布日期:2022-07-0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2025年度三亚市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7-05 09:33:59

三亚市教育局

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骨干校(园)长、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校(园)长队伍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我市决定开展2023-2025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公开选拔,择优推荐。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候选对象的推荐与选拔,必须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程序透明、结果公示、群众公认。

(二)遴选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候选对象,必须尽可能兼顾区域、学校和各个学科、学段合理分布的原则。

(三)面向全体、倾斜农村。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候选对象的选拔在面向全体、均衡分布的基础上,要尽可能考虑倾斜到农村学校。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市级骨干教师评选范围和对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研究、培训、电教、命题评价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包括民办学校的教师。

市级骨干校(园)长评选范围和对象:中学校长(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不含中职系列),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含副校长、副园长,下同)。

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范围和对象:一般从2018-2022年市级骨干教师期满考核良好及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中选拔产生,也可从业绩特别突出的市级教研员、电教命题评价研究人员或市级卓越工作室的主持人中选拔产生。

三、推荐名额分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校(园)长队伍建设,搭建梯队成长平台,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三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三教人〔2022〕44号)的相关规定,我市计划评选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300名(不含中职系列,下同),其中中学市级骨干教师120人、小学市级骨干教师134人、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46名(可根据遴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按1:1.2比例推荐候选对象,其中中学骨干教师推荐名额为144人(高中63人、初中81人),小学骨干教师推荐名额为161人,幼儿园骨干教师推荐名额为55人。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发〔2020〕35号)内容,我市计划评选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校(园)长30人,其中中学骨干校长10人,小学骨干校长13人,幼儿园骨干园长7人(可根据遴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按1:1.5比例推荐候选对象,其中中学骨干校长推荐名额为15人,小学骨干校长推荐名额为20人,幼儿园骨干园长推荐名额为11人。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根据《三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和管理办法》(三教人〔2022〕44号)的相关规定,我市计划评选2023-2025年度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40人,其中中学市级学科带头人24人、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16人(可根据遴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按1:1.5比例推荐候选对象,其中中学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为36人(高中18人、初中18人),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为24人。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选拔条件

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基本条件,具体详见《三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附件9)《三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和管理办法》(附件10)。其中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

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校(园)长选拔的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依法治校,治学严谨,清正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正职或副职校(园)长,年龄在55岁(含)以下。原则上要具有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校长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教师职务,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职务。

(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发展潜质。所任职的学校办学水平高,特色鲜明,业绩显著。任职期间个人或所在学校应获得省市(区)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或荣誉称号。副校(园)长需涉及分管工作的相应奖励或荣誉称号。

(五)学校或个人承担省市(区)相关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个人近五年取得一定的专业研究成果,发表过教育管理或教学方面的论文,主持或参与过省市(区)教育研究课题。

已获得市级骨干校(园)长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推荐选拔。

个人年龄、有关证书、业绩材料(如论文、著作、课题成果、奖励等)等相关申报认定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

五、工作程序

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将按照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与对象遴选、资格培训与考核、公示确认的工作程序进行。

(一)宣传与申报推荐阶段(2022年6月——2022年7月14日)

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转发本通知,广泛宣传与动员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申报。在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条件进行审查和考核,并将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推荐人选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于2022年7月14日前报送。

(二)资格审查与对象遴选阶段(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20日)

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区教育局、市教培院、各直属学校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工作业绩等情况确定我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

(三)资格培训与综合考核阶段(2023年1月一3月)

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资格培训,按中学、小学、幼儿园学段分别由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承担。具体培训时间安排与培训考核标准另行公布。

(四)公示确认阶段(2023年4月)

根据资格培训与综合考核的情况,并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名额,在统筹平衡各学段及专业学科人选的基础上,确定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初步人选。经市教育局官网公示且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确认为我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一)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的推荐与选拔,关系到我市教师、校(园)长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专业成长的梯队建设问题,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校(园)长了解并积极参加推荐评选活动。

(二)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选拔的范围主要面向在职一线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不可重复报送。各区、市直属学校报送的推荐人选中,学校领导所占比例不超过选拔名额的15%,农村学校教师名额不少于10%。

(三)各单位推荐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对象应上报如下材料:

1.《三亚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三亚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校(园)长申报表》(附件4)一式两份、《三亚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学科带头人申报表》(附件5)—式两份。

2.证明推荐对象个人评审资格和业绩的证书、各种论文、成果证书、奖状、聘书等复印件各两份,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还要提交市级骨干教师期满考核达到良好等次的证书复印件。申报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材料建议按附件6的清单要求准备。申报市级骨干校(园)长的评选材料建议按附件7的内容准备。所有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员核对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盖章确认属实。

3.《三亚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1份;《三亚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校(园)长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1份;《三亚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1份。

请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按附件2填报的名单顺序将每位推荐对象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5以及涉及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2份),按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以及所属学段(中学、小学、幼儿园)分类编排。于2022年7月14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到如下地址(附件2发一份电子版到指定邮箱,附件2的电子文件名按照学校+工作联系人+手机号的格式备注):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北楼201;联系人:张玲;联系电话:88356172;电子邮箱:59074208@qq.com。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表格内容,上报的表格相同项目之间以及电子文本数据要保持一致。对于表格填写含混不清、不符合规范或是前后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取消推荐资格。纸质文本打印件及有关复印件要按照规定格式统一用A4纸并装订成册。

(四)市教育研究培训院负责制订切实可行的新一轮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资格培训方案,并按方案严格实施和做好资格培训工作。


附件1:三亚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三亚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附件3:三亚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附件4:三亚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校(园)长申报表

附件5:三亚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附件6:申报认定三亚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材料目录清单

附件7:三亚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校(园)长选拔认定评分标准

附件8:三亚市2018-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校(园)长期满考核情况表

附件9:三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附件10:三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和管理办法



三亚市教育局

2022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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