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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省、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35-9/2024-06122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文机关: 三亚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4-03-07
  • 发文字号: 三教政思〔2024〕3号
  • 发布日期: 2024-03-07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省、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4-03-07 10:49:42

三亚市教育局

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市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海南省三好学生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琼教基〔20247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局决定在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开展2023-2024学年度三亚市三好学生”“三亚市优秀学生干部”“海南省三好学生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在全市青少年学生中选出一批品学兼优的学习榜样,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

三好学生:全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小学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

优秀学生干部:全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在任学生干部(含校级、班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干部。小学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

三、评选条件

(一)三亚市三好学生条件

1.小学生:

1)具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思想素质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希望和要求。积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具有较强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诚实守信,友爱宽容,团结同学,自尊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集体观念较强;爱亲敬长,礼貌待人,关心他人。

2)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勤于思考,牢固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各科成绩优秀。

3)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

4)综合素质评价A等。

2.中学生:

1)具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2)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勤于思考,在基础教育课程的探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牢固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优秀。

3)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科技、文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4)综合素质评价A等。

(二)三亚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品学兼优,必须具备海南省三好学生中学生评选条件(1)(3)(4)条件,且各科成绩良好以上。

2.积极主动地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为形成良好的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责任意识,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较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工作有实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3.青年大学习”“红领巾爱学习主题教育实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系列主题教育中表现突出。

4.综合素质评价A等。

(三)海南省三好学生条件

1.小学生:

1)具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思想素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希望和要求。积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具有较强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诚实守信友爱宽容团结同学自尊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集体观念较强;爱亲敬长礼貌待人关心他人。

2)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勤于思考,牢固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优秀。

3)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

4)综合素质评价A等。

5)获评市级三好学生

2.中学生:

1)具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2)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勤于思考,在基础教育课程的探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牢固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优秀。

3)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科技、文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4)综合素质评价A等。

5)获评市级三好学生

(四)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品学兼优,必须具备海南省三好学生中学生评选条件第(1)(3)(4)条件,且各科成绩良好以上。

2.担任学生干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3.积极主动地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为形成良好的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责任意识,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较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工作有实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4.青年大学习”“红领巾爱学习主题教育实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系列主题教育中表现突出。

5.获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四、推荐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工作实行市、区分级负责。各区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分配表见附件9),并将评选结果和评选情况说明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评选结果的终审。市直属学校直接将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进行评审。

(一)各区教育局推荐工作基本要求

1.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

2.严格审核推荐学生送审材料,凡不按规定要求推荐及在评选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不符合要求的推荐学生评审资格,所缺名额不予替补。

(二)学校推荐工作基本要求

1.学校要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一般应由分管校领导、德育处(教导处、学生处)、校团委(总支)、少工委(少先队大队)、年级组、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被推荐学生的家长应回避)等组成。

2.推荐工作须包括以下程序

1)推荐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评议和资格审核,差额确定提交讨论的学生名单。

2)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3)拟推荐学生名单及简况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5天,听取意见,未经公示或公示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得推荐。公示应注明学校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市直属学校注明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思想政治科电话(0898-88657823)。

4)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填写好三亚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3)、三亚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4海南省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1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必须由学校用电脑统一填写(签字处手签),作为原始依据存档备查。所有学科成绩均以等级制呈现。评选结果须经层层把关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等额上报市教育局核准。我局组成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组,审查各区报送的候选人材料,并及时向社会公示评选情况。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市教育局审批;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市教育局审核,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评选时间

36日至325日为各区和学校推荐评选时间,各区及直属学校于325日前将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花名册(纸质及电子稿)、佐证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思想政治科审批和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选要求

(一)评选要注意广泛性和代表性,严禁集中在个别学校或毕业班学生。各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推选名额分配表中规定的名额和年级进行推选,并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和花名册,否则将退回材料重评,后果自负。

(二)评选省、市三好学生,省、市优秀学生干部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成立评选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本校的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办法,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正、公开,使评选工作真正起到为全市中小学生树立学习榜样,促进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

(三)各区和直属学校的纪检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选资格,评选指标作废,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区和直属学校要严格按照表格样式填写登记表及名册,并认真核对,于325日前连同往年学生获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复印件报送到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思想政治科梅小雪处。

(五)以便汇总上报,各区各校三亚市三好学生名册、三亚市优秀学生干部名册、海南省三好学生名册、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名册电子版(无须加盖公章,EXCEL格式制表)通过OA邮箱发送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思想政治科梅小雪处,联系电话:88657823

附件1-8

附件9:三亚市2023-2024学年度省、市“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亚市教育局

20243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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