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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市教培院,市直属各公民办学校: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改革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6〕1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中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内容和要求
(一)考试对象。申报参加中小学(幼儿园)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的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申报高级职称考试人员,需符合2020年12月31日前聘任中级职称条件;申报中级职称考试人员,需符合2021年12月31日前聘用初级职称条件,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直属学校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011年后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颁发B级以上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成绩通知书继续有效。
因弄虚作假或因夹带、传递、抄袭、泄露个人信息等考场违纪行为被通报且未过处理期限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试内容和程序。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包括笔试和答辩两个部分,笔试成绩和答辩成绩按6:4计算考试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60分。要求参加应试的教师根据指定的教材内容,按照“课程标准”的教学内容、目标、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经验和实践,分析学情及教学问题,整合课程资源,寻找最佳教学方案,写成1课时的教案。教案通常包括:教学内容和学情分析;教学目标和教学重、难点确定;教学过程(活动)和主要的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如多媒体资源等)的使用;作业(练习)和做法;板书设计等。
2.答辩。采取上课和现场提问形式,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40分。评委专家根据学科教学的特点及本人教案情况进行提问。应试教师根据本人教案,抓住重点,紧扣评委所提问题,关注教学实施的具体实际,注重深入分析教学实施细节,对教学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能有效应对。
(三)考试有关要求。应试教师只能带必备文具进考场,不得将教材、参考资料以及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严禁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根据《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全市通报,三年内不得参与职称评审。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报送市教育局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4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方式:市教培院和市直属各公民办学校直接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负责所属学校教师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统一汇总后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及时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管理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抓落实,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位需要评职称的教师,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并填写《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报名人员花名册》,表格按高级、中级分开,按专业学科排序填写。
(二)请各单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报名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yjszc88@163.com(不接收纸质版材料)。
(三)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一批教育教学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琼财非税〔2016〕1080号)文件精神,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亚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