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政策;负责教育扶贫控辍保学和教育关爱体系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统筹民办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学籍,指导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基础教育入学、升学、考试有关政策;组织拟订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高考、高中学考和中考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审定中小学地方教材、选用教辅资料;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劳动教育、校外教育、科普教育以及社会实践活动;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的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作;负责指导研学旅行活动;负责全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生态文明教育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共青团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