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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指导专家到我市检查指导2021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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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31 09:58 市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监测的通知》要求,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于5月27、28日正式实施。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选派专家对我市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市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陈玲飞、督导室主任陈玉妃等陪同检查指导小组,对我市海棠区第一小学、海棠区海燕小学、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开展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检查指导工作。检查专家对我市2021年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各校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给予专业指导。

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我市共有样本校78所,参测学生2365名,参与网络问卷调查教师698名、校长78名,启用保险箱(保密柜)81个,参与工作人员约1300名。在各级政府、市区教育局高度重视与严密组织下,我市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在海棠区第一小学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在海棠区海燕小学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在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吉阳区副区长张晨、吉阳区教育局局长侯雪华陪同省级视导员在吉阳区开展检查工作

天涯区教育局副局长苏运瞩陪同省级视导员在天涯区开展检查工作

崖州区教育局局长黎安陪同省级视导员在崖州区开展检查工作

监测背景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地级市教育督导部门按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求,协助做好市域内各样本县监测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与协调等,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样本校按照测试程序与规范完成各项工作。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三年为一个周期,今年是第三轮的起始年。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范围为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教育事业发展水平,采取分层不等概率的抽样方式,全国共抽取样本县(市、区)337个。

监测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客观反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和分数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监测对象

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样本校校长,2021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数学、体育、心理健康和班主任教师。

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试点),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样本校情况

海棠区18所样本校

吉阳区20所样本校

天涯区21所样本校

崖州区19所样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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