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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亚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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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2 17:45 三亚市教育局

陈梦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三亚市公办幼儿园增设3岁以下儿童托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2024号)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和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利用富余存量资源,开设托班。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学位严重不足,我市纯公办幼儿园实际在园人数占比仅为29.8%,与国家、省的要求差距巨大,要求达到50%的目标仍缺少学位约1万个。我市暂时没有条件利用公办幼儿园学位开设托班,待达到国家、省的要求并具备条件后可开设;我局鼓励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三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教育局

20237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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