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梦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三亚市公办幼儿园增设3岁以下儿童托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20〕24号)“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和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利用富余存量资源,开设托班。”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学位严重不足,我市纯公办幼儿园实际在园人数占比仅为29.8%,与国家、省的要求差距巨大,要求达到50%的目标仍缺少学位约1万个。我市暂时没有条件利用公办幼儿园学位开设托班,待达到国家、省的要求并具备条件后可开设;我局鼓励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三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