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来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三亚市义务教育阶段同一个户籍地址六年内只享受一个公办学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亚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居住地(自建房一幢视为一套房),6年内只享有一个片区内公办小学学位、3年内只享有一个片区内公办初中学位(同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除外),自2023年起开始统计数据,2024年开始核查数据。”,在主城区无新建学校的情况下,主要为缓解部分学位紧张学校的招生压力。
二、完善相关政策
考虑到多种因素以及此类家庭的入学矛盾,我局在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制定时多次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对此入学政策进行了调整,2024年招生方案已将此政策改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不能满足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居住地(自建房一幢视为一套房),6年内只享有一个片区内公办小学学位、3年内只享有一个片区内公办初中学位(申请入学学生为房产人直系亲属的不受此限制),自2023年起开始统计数据,2024年开始核查数据”。首先适用此政策的是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不能满足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的少部分学校,学位能满足户籍儿童入学的全部都可以进入片区学校;其次是把同父母的适龄儿童改为房产人直系亲属不受此限制,极大地缓解了家庭矛盾,实现教育机会平等。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