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1.三亚市第四中学主要职能:教书育人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三亚市第四中学)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第四中学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取自财决02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亚市第四中学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915.55万元,支出总计3129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16.94万元,增长81.52%。主要原因:一是教师人员工资社保支出增长;二是学生支出增长。
(二)关于三亚市第四中学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取自财决03表收入决算表)
本年收入合计291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2.33万元,占98.86%;事业收入7.78万元,占0.27%;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45万元,占0.87%。
(三)关于三亚市第四中学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取自财决04表支出决算表)
本年支出合计3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三亚市第四中学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取自财决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亚市第四中学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044.55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27.61万元,增长81.5%。主要原因:一是教师人员工资及社保增加;二是学生人数增加。
(五)关于三亚市第四中学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取自财决04表支出决算表)
三亚市第四中学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35.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2.88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一是教师人员工资及社保增加 ;二是学生人数增加。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取自财决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亚市第四中学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1.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2095.04万元,占89.11%;商品和服务支出57.66万元,占2.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8.47万元,占8.44%。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取自财决01-1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亚市第四中学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74万元,支出决算3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教师人员工资及社保增加;二是水电费,三是其他公用经费 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二是……。
(根据各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并作相关说明,涉及本部门(单位)主体业务的支出功能科目应当细化到款级)
(六)关于三亚市第四中学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第四中学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93.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34.64万元、津贴补贴253.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46万元、伙食补助费1.3万元、绩效工资852.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46万元等、助学金4.15万元、奖励金2.49万元、住房公积金18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万元等。公用经费57.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8万元、印刷费2.63万元、咨询费1.07万元、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11.07万元、差旅费0.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14.66万元、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0.36万元、专用材料费1.42万元、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0.1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部门(单位)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0个项目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