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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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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18:04 市教育局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2021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十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1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基﹝2021﹞41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二、宣传重点

今年是第十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是《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颁布的十周年,更是全国砥砺奋进推动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推进科学保教取得重大进展的十年,也是我省、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进入快车道的一年。今年的宣传月聚焦学前教育十年砥砺奋进之路,系统回顾宣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重大成果、辉煌成就,以及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的新实践、新经验,全面展现新时代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新面貌。通过讲好学前教育故事,突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突出教师和家长教育观念的转变、突出幼儿的健康成长,以小见大反映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效。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策划。各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教研、专家、幼儿园、家长等群体力量,精心策划宣传内容,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尽快组织实施。同时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的安全工作,保障所有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二)领会主题,抓好落实。各区教育局要深刻领会活动主题内涵,抓重点抓落实,高质量开展好此次活动。着重宣传我市及本区学前教育发展十年来取得的重大成果,让社会、家长有获得感,学前教育领域相关人群有成就感。

(三)科学导向,坚持公益。各区教育局对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内容要严格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国家教育方针。严防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推销产品,确保宣传活动的科学性和公益性。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30日—6月9日)

市教育局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下发宣传月活动通知;各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宣传活动月活动方案制定本区具体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准备相关宣传材料,并组织辖区内市示范幼儿园带动其它条件薄弱园开展活动。

(二)实施阶段(6月9日—6月20日)

1.教育部组织制作了公益宣传片,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同步开展宣传活动,请各区教育局、各幼儿园关注,并及时下载宣传片(公益宣传片下载:进入http://www.moe.gov.cn/jyb_xwfb/xw_zt/moe_357/2021/2021_zt11/页面,点击视频右下角下载),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2.省教育厅在教育厅官网上开辟专栏“海南省学前教育发展十年巡礼”,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传播优势,让社会、家长、教师深入了解我省学前教育十年来的发展成果。

3.各区教育局要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面向幼儿园及家长征集相关视频、图片等素材。同时结合本区的实际,将本次宣传月活动作为展示我市、本区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契机,突出体现学前教育这十年来在软硬件上取得的长足进步,社会、家长及教师对保教观念的转变,幼儿在园健康成长等各方面。

4.各区教育局要及时将宣传月活动情况及典型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报送三亚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总结阶段(6月21日—6月27日)

各区教育局在活动实施后要及时对宣传月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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