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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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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 15:56 三亚市教育局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开学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安全、有序、错峰组织学校开学,保障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有效有序开展,确保校园“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

三、工作原则

我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开学工作按照“分区、分时”的原则开展。

(一)分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开学工作方案,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核批准,并联合有关部门对市直属学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区属学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抽查。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开学工作总体方案,要重点研究居住在主城区的学生返校情况,报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核批准,并根据本区疫情形势,统筹做好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开学工作,联合卫健、疾控等部门落实核酸检测,对区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一校一策”制定本校开学工作方案,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上一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备案。

(二)分时

1.初三、高三年级9月5日开始开展线上教学;有条件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自9月13日开始线上教学,原则上不晚于9月15日;小学一年级、幼儿园不开展线上教学。各校要对未能如期返校的师生员工做好人文关怀和线上辅导,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2.崖州区、育才生态区、海棠区区属中小学学生报名注册时间为9月21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22日。可实现闭环管理的吉阳区、天涯区区属学校和市直属学校的初三年级、高三年级学生报名注册时间为9月21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22日。崖州区、海棠区、育才生态区区属幼儿园学生报名注册时间为9月25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26日。

3.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吉阳区、天涯区区属中小学校和市直属中小学(含不能实现闭环管理的初三年级、高三年级)学生报名注册时间为9月25日-26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26日-27日,其中小学二年级至六年级、初中二年级、初中三年级、高中二年级、高中三年级报名注册时间为9月25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26日;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报名注册时间为9月26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27日。

4.吉阳区、天涯区区属小学和市直属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幼儿园学生报名注册时间为10月8日,开学上课时间为10月9日。

5.全市培训机构线下教学的学生,返校时间为全市最后一个封控区解封后再返校。

6.各校(园)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错峰返校。个别未完全达到开学条件的学校,经报市、区教育局同意后可延缓开学。

7.若疫情形势变化,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和开学准备情况综合研判,并及时公布。

四、师生返校条件

(一)开学7天前在三亚市的师生员工原则上不离开本市,非必要不离市。目前留滞省外的师生员工需提前7天返回海南省,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7天返回海南省的,需向学校提前报告,原则上返回本省后按照7天补齐居家健康监测且本人符合返校的其他条件方可返校。

(二)开学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待完成疫情防控相应管控和健康管理要求后,凭开学前“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返校时出发地非中高风险区或低风险区,返校后7天内出发地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区或低风险区的,学校应立即报告,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在集中隔离点的暂缓返校,待完成疫情防控相应管控和健康管理要求后,凭开学前“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三)省外低风险区、无疫情地区(含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师生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开学后3天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省内各市县(含三亚市)低风险区、无疫情地区返校师生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落实出发地和我市防疫要求后返校。

(四)曾担任志愿者在中高风险区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教职员工,落实“7+3”管控措施后,凭开学前“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曾担任志愿者在低风险区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教职员工,凭开学前“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五)师生员工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经定点医院或方舱医院治愈出院后(以最近一次出舱时间为准),再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后,凭开学前“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返校后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皮疹、腹泻等临床表现,需要第一时间离校到定点医院治疗。

(六)师生员工为密接、次密接的,需完成相应管控和健康管理要求后,凭开学前“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七)有发热、咳嗽、咽痛、皮疹、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治愈且排除新冠肺炎感染,报学校批准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八)其他原因导致健康码异常的暂不返校。

(九)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进入校园时应落实扫健康码、行程码、地点码和测体温、戴口罩等措施后入校。

(十)开学前7天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要配合学校完成健康监测。

五、学生返校前的准备工作

(一)完善规章制度。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明确学生返校后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教学管理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到位、应急预案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设施完善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风险排查到位。

(二)加强师生员工管理

1.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各学校要对返校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再次全面摸排,精准掌握每名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重点人员)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返校前连续7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及其他异常情况等,建立并及时动态更新“中高风险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红黄码师生台账”“离市人员返校台账(从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及低风险区返市)”,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发放返校通知。在全面精准筛查基础上,逐一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具体返校人员名单,逐人发放返校通知,认真细致解释返校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做好暂缓返校学生和家长的思想教育工作,争取家长对返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师生员工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返校工作要求,确保教育系统稳定。

(三)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各学校要根据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做好口罩、消毒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储备。安排专人管理防疫物资,确保存放安全、注意物品的有效期,科学规范使用,做好消毒剂使用培训与记录。要及时维修更换不适用的防疫设备,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隔离观察区,为入校时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四)做好校园安全环境整治工作。各学校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海南省学校临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关停消毒工作方案》《三亚市新冠肺炎疫情消毒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配合相关部门和专业消毒队伍做好终末消毒和预防性消毒。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对校园室内外环境实施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清理,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彻底清洁和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消毒。主动联系辖区卫健、疾控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内物品、环境和污水等疫情防控监测工作。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校园食堂检查、食材配送和食品安全管理,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

(五)织密联防联控网络。加强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卫健、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建立发热师生员工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绿色通道。充分发挥辖区卫健、疾控部门的指导作用,协助指导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防控措施到位。密切配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交通管理和食品安全检查。

(六)开展疫情防控演练。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学生返校前,扎实开展一次学生返校演练和校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以最快的速度做好校园封闭管理、师生员工隔离管控、流调转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健康监测、后勤保障等应急措施,短时间有效遏制疫情传播蔓延。

(七)开展学校核查验收。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牵头,组织教育、卫健、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学校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学校学生方可返校,验收不合格的不能返校;校园防控管理不到位的不能返校;存在问题的要整改到位再返校。中等职业学校、市直属中小学(含幼儿园)由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牵头组织核查验收,区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由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牵头组织核查验收。

六、学生返校当天工作要求

(一)要保障返校秩序。待确定返校时间后,各学校校领导、行政人员、校医、后勤人员等应提前到校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学生返校秩序正常。组织开展返校校园疫情防控专题培训,将新冠肺炎和校园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和“开学第一课”。

(二)严格入校审核。各学校要安排专门人员核验返校师生员工的返校材料,符合条件方可入校,确保入校人员都是审核通过人员,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要在校门入口张贴“地点码”和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入校须扫“地点码”登记和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入校时若出现疑似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学生家长,按规定流程处置。

七、学生返校后工作要求

(一)做好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工作。各学校要每天组织返校师生员工(含后勤、食堂、保安、保洁等岗位人员)抽检不少于20%。

(二)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管理。要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落实晨午检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完善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建立“一人一台账”,重点监测师生员工有无发热、干咳、咽痛、流涕、乏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多病共防,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等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员工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开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好登记台账。

(三)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教职员工上下班严格实行“两点一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师生员工进入校门核验核酸检测、健康码、地点码、行程卡等信息,并检测体温;学生非必要不离校,离校前须经过学校审批同意;校园实行网格化、区块化管理,食堂、宿舍、教学楼等人员活动场所相对固定,非必要不举办跨班级活动,最大限度缩小人员活动范围。师生员工校内佩戴口罩(体育课、就餐等除外)。快递、包裹、外卖等禁止进入校园。严格校园内家属区管理,住户入校门时核验核酸检测、健康码、地点码、行程卡等信息,并检测体温,减少各类聚会,严格人员出入审核、登记及追踪管理。

(四)巡检重点区域。学校每日开展校门卫室、教室、实验室、食堂、办公室、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排查潜在风险,加强整改。做好学校室内外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工作,定期通风换气,增加对重点场所地面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五)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管理,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规范就餐流程,尽量送餐到班,或错时、错峰到食堂就餐。做好食堂地面、桌椅和餐(饮)具、炊具的清洁消毒和餐余垃圾无害化处理。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进校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体温正常方可进校,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六)加强寄宿管理。寄宿制学生,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宿舍出入管理,凭证出入并进行体温检测,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加强宿舍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卫生间清洁。

(七)加强健康教育。各学校要将新冠肺炎和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学习《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对师生员工开展培训指导,通过多种途径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密切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提供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

八、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学校要针对发生普通发热病例、可疑病例、阳性检测者(包括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学校聚集性疫情等校园突发疫情情况,科学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应急保障,加强监督管理。联合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组织校内各有关部门,分层次、分形式、多场景反复组织演练,充分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高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校园一旦发生疫情,应急预案能够即时启动,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九、开展开学工作督导检查

学校开学后,市教育局将联合卫健、疾控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各学校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对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将严肃问责,依法依规处理。

十、应急处置措施

(一)学校的应急处置。校园内发现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情况后,统一由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学校在处置过程中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1.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立即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立即报告学校疫情专职负责人,学生要及时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学校疫情专员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

2.由校医或指定专人将患者送至学校指定隔离区域,测量并记录体温,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3.由学校指定专人第一时间联系并就近送去定点医院或发热门诊就医并做核酸检测,并同步告知市、区疾控部门。

4.视核酸检测结果,遵照医疗机构的诊断作出相应处置:如排除新冠肺炎症状,即按医嘱接受治疗,居家或学校指定场所观察,隔离观察期间学校应跟踪每日健康状况,治愈后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5.一旦学校所在市或辖区发生疫情,在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保障下,及时组织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疫情扩散风险按照属地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疫情期间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保洁人员、校(楼)门值守人员等工作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可增加抗原检测。若出现抗原检测阳性者,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要求做好处置。

6.学校如师生员工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小时内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机构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及时安排线上教学,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7.校园出现疫情后,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配合疾控部门和机构做好校内传染源控制和管理、开展快速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配合疾控部门和机构等做好划定区域和风险场所的管控、摸排,有序组织落实风险人员的转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根据受污染的状况和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8.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

(二)区教育局的应急处置。发生地教育局的主管负责同志接到学校报告异常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处置机制,向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教育局初报信息,并赶赴事发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一旦本市或本辖区发生疫情,在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保障下,及时组织辖区学校配合疾控部门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疫情扩散风险按照属地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2.遵照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对学校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根据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等。

3.按照信息报告要求,及时向市教育局等续报有关情况。

(三)市教育局的应急处置。市教育局接到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学校的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处置机制,根据紧急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向省教育厅报送紧急信息,并在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统筹指挥下,指导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做好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对于涉疫的学校、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学生、教职工做出研判,研判后,推送给属地指挥部进行管控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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