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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三亚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三亚市“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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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0 10:23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教育局关于《三亚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海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强化公益普惠、坚持巩固提升、推进科学保教、提升治理能力”原则,推动三亚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到2025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巩固提高,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预期达到10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8%,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完善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实施幼儿园保教人员和园长全员培训,着力提升幼儿园保教人员和园长的专业素养。

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省级优质学位4个、市级以上优质学位20个;幼儿园教师接受专业教育比例提高到80%,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比例提高到85%以上;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学前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

根据《三亚市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20-2035年)》和地区总体规划,结合自贸港建设需要、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趋势,做好入园需求预测,完善各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将各类幼儿园全面纳入等级管理。

(二)多措并举增加普惠性资源

分年度实施项目建设计划,每年新建改扩建不少于5所公办幼儿园,加快城区及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探索并充分利用资源举办公办幼儿园,完善巩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完工使用,办成公办幼儿园。

(三)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推进公办幼儿园综合预算改革,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切实保障公办园的运转及发展。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琼教财〔2022〕16号)等文件要求,严禁幼儿园乱收费,动态调整公办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

(四)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各幼儿园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实行“零容忍”。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合理配备幼儿园教职工,推行公办园人员总量管理。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逐步实现同工同酬。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五)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根据《海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加强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民办幼儿园审批“先证后照”制度,进一步强化民办幼儿园设立的审批管理。

(六)加强幼儿园安全保障和专项治理力度

压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健全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压实属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的常态化措施。公安部门要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和治安隐患整治,落实好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七)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2022年秋季学期起全面推动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强化幼儿园和小学联合教研、深度合作,全面构建衔接机制。落实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树立科学导向,强化过程评估。建立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遴选优秀的园长和教师充实教科研岗位,每个区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形成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幼师教科研队伍。

四、工作计划

(一)科学布局增加学位供给

科学布局幼儿园,着力增加人口流入地学位供给,人口较多的区域、农场区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完善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完成,办成公办幼儿园。

(二)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预期达到10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8%,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达到55%。

(三)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各类幼儿园全面纳入等级管理,推动各区引育并举,加快创建省级、市级优质幼儿园。2025年底力争实现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省级优质学位达到4个,市级以上优质学位20个。

(四)切实提高幼儿园教师资质

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完善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实施幼儿园保教人员和园长全员培训,着力提升幼儿园保教人员和园长的专业素养。幼儿园教师接受专业教育比例提高到80%,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比例提高到85%以上。



三亚市教育局关于《三亚市“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海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印发的《海南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相关政策。广泛宣传解读《三亚市“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指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高中学校理解和落实国家、省和市相关政策要求。二是积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人才战略,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政府责任、促进协调发展、深化教学改革的工作原则;健全高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在现有基础上通过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托管的方式再创建1-2所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实现全市普通高中建设标准化,促进我市普通高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加快缩小校际间教育差距。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我市普通高中布局和规模。全面摸底我市普通高中布局和规模,为我市普通高中发展情况提供依据。根据全人口增长预判机制、自贸港建设需求、出生人口变化情况、城乡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好普通高中学位需求测算工作;与三亚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分年度我市普通高中学位建设实施计划,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高中学校相关工作,以解决普通高中学位相对不足的问题;控制大规模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规模雅间实施方案,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

(二)实施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国家、省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标准,制订三亚市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改善办学薄弱环节,确保到2025年完成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应用保障体系;提高高中教育信息化水平。

(三)引进优质资源托管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托管和帮扶工作,组织我市“省一级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通过托管或对口帮扶薄弱普通高中学校的方式,将薄弱普通高中纳入集团化办学培育项目;在我市现有2所“省一级学校”的基础上,通过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托管的方式,到2025年再创建1-2所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

(四)加强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海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琼编〔2021〕43号)的要求,健全教师补充奖励机制,配足配齐配强高中学校各学科教师;市教研部门要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与研究;组织高中校长和教师参加省、市培训,提升校长治校和教师教育水平。

(五)提高普通高中经费投入。加大对薄弱高中学校经费倾斜和投入,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普通高中发展专项经费,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改革发展所需经费,提高薄弱高中办学水平;严格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元/年/生;严格学校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强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要求,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市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落实给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扭转我市优质生源流失现象,维护我市普通高中良好的教育生态。

(七)推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选择一些有科技、体育、艺术、民族文化等特色基础的普通高中学校,结合三亚的实际,通过创建特色课程、引进培养特色专业教师、实施特色教育教学活动等方式,创建一批有鲜明特色的普通高中。

四、工作目标

(一)2023年工作目标

1.调查摸底我市普通高中发展状况。

2.科学规划,全面考虑,规划、预留足够学校建设用地。

3.规范高中招生工作。

4.加强普通高中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二)2024年工作目标

1.启动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

2.提高普通高中经费投入。

3.推进我市高中教育信息化水平建设。

4.推进集团化办学,引进优质资源托管我市普通高中学校。

(三)2025年工作目标

1.全面推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工作。

2.全面促进市内普通高中和城区普通高中结合得到协调发展,薄弱高中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

3.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达到3—4所。

4.全面达标完成《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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