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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35-9/2024-06144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文机关: 三亚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4-04-28
  • 发文字号: 三教〔2024〕61号
  • 发布日期: 2024-04-2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4-04-28 11:21:22

三亚市教育局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委教〔20218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批准,三亚市教育局和三亚市财政局已于2022108日联合印发了《三亚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暂行办法》。

切实做好我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将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标准由原先小学每生每年1600元,初中每生每年2000元(不含公用经费),提高至小学每生每年1700元,初中每生每年2100元(不含公用经费),提标时间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执行,且按照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级财政保障,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区级财政保障的原则进行补贴,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财政局

20244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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