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督〔2023〕2号)要求,为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二、重点督导检查内容
(一)师生返校。重点检查教职工到岗情况,学生返校情况,是否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及时劝学保学等。
(二)开学常规。重点检查教材发放和教辅材料选用情况、教学常规工作准备情况、后勤保障情况、幼儿园玩教具清洗消毒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十一条禁令”等。
(三)学校安全。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机制运行、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的情况,以及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学实验实训室安全及危化品管理情况等。
三、时间和范围
时间:2023年2月9日-2月15日。
范围: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驻三亚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