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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2025年度三亚市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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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5 16:05 三亚市教育局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骨干校(园)长、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校(园)长队伍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我市决定开展2023-2025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校(园)长队伍建设,搭建梯队成长平台,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三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三教人〔2022〕44号)的相关规定,我市计划评选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300名(不含中职系列,下同);市级骨干校(园)长30人;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40人。

三、工作步骤

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将按照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与对象遴选、资格培训与考核、公示确认的工作程序进行。

(一)宣传与申报推荐阶段(2022年6月-2022年7月14日)

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转发本通知,广泛宣传与动员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申报。在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条件进行审查和考核,并将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推荐人选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于2022年7月14日前报送。

(二)资格审查与对象遴选阶段(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20日)

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区教育局、市教培院、各直属学校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工作业绩等情况确定我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

(三)资格培训与综合考核阶段(2023年1月-3月)

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资格培训,按中学、小学、幼儿园学段分别由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承担。具体培训时间安排与培训考核标准另行公布。

(四)公示确认阶段(2023年4月)

根据资格培训与综合考核的情况,并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名额,在统筹平衡各学段及专业学科人选的基础上,确定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初步人选。经市教育局官网公示且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确认为我市2023-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带头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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