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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市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了进一步完善市直属学校的责任督学入校挂牌督导工作,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更好督促各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3〕2号)和《海南省督学责任区管理暂行办法》精神,我办决定对市直属学校的责任督学进行调整如下:
一、责任督学调整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部分责任督学及挂牌督导学校调整(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责任督学入校督导要佩戴督学工作牌,学校必须全力配合责任督学开展相关工作,新聘任的责任督学将于2024年9月起履行责任督学职责,要求第一次入校督导,各学校要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宣布新聘任的责任督学,让教职工知晓,以便更好的开展和落实入校督导工作,视导员要积极对接配合好责任督学的每月入校督导工作,如学校不配合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不求实效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教育问责办法》启动问责。
(二)我办将向新调整的责任督学和学校发放责任督学聘书、责任督学工作证、督学公示牌和督导公示栏。
三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