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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市直属公民办中小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中央网信办、教育部“清朗·规范网络语言文字使用”专项行动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市学校规范网络语言文字使用工作,现将《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规范网络语言文字使用工作的通知》(琼教语〔2024〕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悉知并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文件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阶段总结及照片(5张)或简篇发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黄彩虹海政通。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规范网络语言文字使用工作的通知
三亚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