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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三亚技师学院,市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公安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公通字〔2026〕1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学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依法治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前期我局已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完成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法治副校长人选推荐、筛选、审核等各项筹备工作。经研究,决定正式聘任相关同志为第二届法治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人员名单
结合公检法司各单位推荐人选、专业特长及各校实际办学情况,确定郭慧丽等同志为第二届法治副校长(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聘任时间为2026年3月至2029年3月。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主动对接,充分沟通。请各法治副校长主动联系任职学校,尽快到校履职,参加校务会议或专题座谈会,与学校领导班子进行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法治需求,积极回应学校提出的法治教育请求,互通有无,确保工作无缝对接。公安机关选派的法治副校长应严格落实相关部署要求,切实将校园法治和安全工作引向深入。
(二)明确计划,创新形式。各法治副校长与学校共同商定每学期法治教育工作计划,科学安排年度法治讲座、法治实践等活动,确保每学年高质量完成不少于8课时的法治教育任务,确保年度履职计划切实可行、富有实效。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行为易发问题,开展必要的法治教育活动,授课内容可参考附件2。同时要注重创新授课形式,采用案例剖析、情景演绎、互动问答、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让法治知识可感可触、入脑入心。
(三)积极协助,尽职尽责。各法治副校长应在任期内积极协助学校面向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要定期参与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和学生欺凌事件防控等工作,指导学校依法处理涉校纠纷和突发事件,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提供专业支持,推动学校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对接服务工作
1.主动配合,保障履职。各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法治副校长的联络工作,主动提供学校基本情况、法治教育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等信息,配合法治副校长尽快熟悉校情学情,并做好履职保障工作。各学校应为法治副校长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主动邀请其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制度建设及法治教育活动的规划设计,配合其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警示教育等各项活动,确保法治副校长各项工作顺畅开展。
2.科学组织,对需参与。学校在组织学生参与法治活动时,要结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优先安排法治意识相对薄弱、规则意识有待加强、行为需要引导的学生参加,科学确定参与名单,避免出现少数学生反复参加而真正需要接受教育的学生长期缺席的现象。做到“谁需要谁参加”,确保每一次普法活动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
3.听取意见,落实整改。各学校应认真对待法治副校长的意见建议,将其提出的科学、合理的法治与安全改进措施纳入校园日常管理实践,持续完善校园治理、安全防范等各项工作制度。
4.真实记录,规范评价。各学校应帮助法治副校长按照要求做好工作记实,认真记录法治副校长在法治教育、安全管理及校园治理等法治中的课时数、各项需求与建议,真实记录履职情况,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报派出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查并做好存档,作为年底学校对法治副校长年度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各派出机关要切实履行支持与督促职责
1.加强支持,动态管理。各派出机关应将法治副校长履职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范畴,为其开展法治教育、校园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资源保障和专业培训,确保法治副校长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所长。建立法治副校长动态调整机制,聘期内如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职的,派出机关应及时与市教育局沟通,按程序推荐补充人选,确保法治副校长配备不断档。
2.压实考核,靶向激励。各派出机关可以将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干警或职工工作量考核,将法治副校长履职评价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的重要参考依据,激励法治副校长积极履职、担当作为。
(三)各区教育局要履行好统筹管理职责
1.加强协调,组织交流。各区教育局应密切关注本辖区内法治副校长履职动态,及时协调解决法治副校长与学校在对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区教育局可会同公检法司等部门定期组织法治副校长业务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法治副校长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2.定期汇总,按时报送。各区教育局应于每年年底前汇总本辖区学校对法治副校长的年度履职评价意见,配合市教育局做好法治副校长年度考核工作。各区教育局应于每学期末向市教育局报送本辖区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内容包括履职总次数、开展各类活动数量、典型案例及存在的问题等。
附件3:三亚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三亚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亚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