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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市直属公民办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署,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琼教语〔2026〕8号)文件要求,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落实我市师生读书行动,深化“典耀中华”主题读书,激发诵读古今经典,深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传承传播,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我局决定举办三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
二、参赛方式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决赛由市教育局组织,初赛由各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公民办各中小学校选拔产生,具体选拔的方法由各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公民办各中小学校自行决定。
具体名额分配:
(一)学生个人节目:市直属公民办各中小学校各1个,(其中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可安排中学、小学各1个),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各5个,海棠区、育才生态区各3个。(各区教育局初赛选拔应注意涵盖到各学段)
(二)学生集体节目:市直属公民办各中小学校各1个(其中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可安排中学、小学各1个),各区教育局中学组1—2个、小学学段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各3个,海棠区、育才生态区各2个,幼儿园学段各区各1—2个。
三、比赛内容
(一)主题:“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奋进强国建设新征程”。
(二)内容: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和典范价值的,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的经典诗词、文章、优秀图书内容节选,以及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民间文学类项目等,作品可自选。
四、比赛要求
(一)个人组、集体组:诵读时间不能超过6分钟。集体节目的诵读选手一般不超过8人,总人数一般不超过16人(含配舞人数)。
(二)比赛以诵读为主,可以借助视频、音乐、舞蹈、服装等手段融合展现诵读内容,以增强艺术效果。
(三)比赛加、扣分要求:所有的参赛节目不能超过规定的时间,若超时一分钟内,在总分基础上扣1分,超时两分钟内,在总分基础上扣2分,以此类推。
(四)各区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在预赛活动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筛选节目,并按要求排练节目,保证朗诵节目的质量。
(五)各单位要按时间节点报送参赛节目及名单,未按时间节点报送视为自动弃权。
(六)参加比赛时,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路上及场地的安全。到达活动地点按指定位置就座,维持好学生的会场秩序,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决赛时间:2026年11月7日至8日
决赛地点: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
六、比赛分组和奖项设置
(一)市级决赛分幼儿园集体组、小学集体组、中学集体组、小学个人组、中学个人组共五组,各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以上各项获奖名额根据报名参赛队伍的情况确定,在预备会议上公布)。比赛还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二)所有集体组获奖节目均颁发牌匾,所有获奖节目的诵读学生和指导老师将颁发荣誉证书(同一指导教师取最高奖项),集体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个人组指导教师不超过1人。
七、其他
(一)预备会议
1.时间:2026年11月4日15:30—17:30
2.地点:三亚市教育局六楼报告厅
3.参加人员:各区教育局及市直属各参赛学校派1名代表参加,并于10月30日前将参会名单(附件1)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邮箱8567179@qq.com。
4.会议内容:通报比赛组织工作情况,进行节目抽签,核对参赛节目信息、公布各组获奖名额比例等。
(二)其他事项
1.赛事评委交通费、食宿费、报酬费,赛事主持人费用等从市教育局工作经费中列支,参赛单位个人、集体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2.各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公民办各中小学校按照比赛评分标准(附件2)认真选拔参赛节目,并按照分配节目名额在10月26日前将比赛节目报名表(附件3)的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至邮箱8567179@qq.com。
附件1:2026年三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预备会参会名单
附件2:2026年三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评分标准
附件3:2026年三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报名表
三亚市教育局
2026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