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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市直属各中小学校:
现将《第十一届三亚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之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教育局
2026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第十一届三亚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
比赛之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十一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之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法〔2026〕8号)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三亚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之法治素养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9月27日(具体赛程安排详见附件)
活动地点:三亚市迎宾小学(小学部礼堂)
二、举办单位
举办单位:三亚市教育局
三、赛制
(一)法治素养能力大赛(根据省最新文件精神,今年只做演讲比赛)
1.比赛内容:主题阐释。法治素养比赛实行主题阐释,阐释主题自拟。参赛选手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宪法精神与法治内涵,结合自身学习、生活实践经历,从宪法法治热点、身边的案例故事等方面切入,谈对宪法精神、法治原则、法律规定的理解与认识。此环节主要从主题契合度、内容准确性、宪法法治内涵理解的深度、结合实际的贴合度等方面进行评分,而非语言表演技巧。选手应避免空洞化、形式化表达。
2.比赛形式:参赛选手需站立式、脱稿、独立完成,不可使用PPT、音乐、虚拟背景或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不可使用辅助道具或器材。参赛选手需紧扣主题独立完成4—6分钟的主题阐释,需使用普通话,超时或时间不足均予扣分。
3.比赛流程:本次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选手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每个组别中以5人为一轮,依次开展比赛。每轮选手依次上台完成演讲,本轮5名选手全部演讲结束后,统一公布该轮全部选手的得分,后续按照此规则依次进行。
4.评分细则:评委将根据以下评分标准对表演节目现场打分,各项分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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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给分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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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 讲 内 容 |
70分 |
1.思想内容能紧紧围绕主题,观点正确、鲜明,见解独到,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20分) |
优秀 |
59.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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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49-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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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 |
42-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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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 语 表 达 |
20分 |
1.演讲者语言规范,发音标准,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圆润。演讲表达准确、流畅、自然。(10分) 2.语言技巧处理得当,语速恰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10 分) |
优秀 |
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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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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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 |
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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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体 效 果 |
10分 |
1.演讲者着装朴素端庄大方,情绪昂扬,精神饱满。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5分) |
优秀 |
8.5-10 |
|
良好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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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 |
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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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分规则:每场比赛评委5名,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终得分,即:5名评委打分总分/5,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分数相同,且影响奖项等级时,由评委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高的选手获得相应的奖项。
6.比赛规则:应省教育厅要求,本次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实行选拔制。通过比赛,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分别遴选成绩排在各组别前2名的选手进入省赛推荐名单。
(二)奖项设置
按组别设奖项,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一等奖各2名;按各组别总人数扣除一等奖获奖人数后的30%设置二等奖;按各组别总人数扣除一等奖获奖人数后的70%设置三等奖。指导教师奖项对应指导学生的获奖等次相应为一、二、三等奖。
所有参赛选手的获奖证书将在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后由选手所在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为单位前往市教育局511室领取,并由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颁发给参赛选手。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过程管理。指导老师需全面负责所带参赛选手的各项参赛事宜,同时加强对选手纪律规范、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做好外出安全管控,确保学生外出活动期间的安全。本次活动中,学生及老师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所在派出单位承担。
(二)严守比赛纪律。各参赛选手在赛场内须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及赛场纪律。若对评判结果有异议,须由指导教师向赛事主办方提出,本届比赛不接受个人形式的投诉。
附件
第十一届三亚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
比赛之法治素养能力大赛赛事指南
一、参赛人员须知
(一)参赛人员应严格遵守报到、抽签和比赛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有秩序的进行比赛和其他相关工作。
(二)比赛期间,若参赛人员无法按时参加比赛,应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并通知比赛主办方进行解决。若无故迟到、退赛,将做自动弃权处理,造成的后果由参赛人员本人承担。
(三)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比赛过程中自觉关闭手机铃声,不大声喧哗,不随意走动,不扰乱会场秩序。
(四)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要注意交通、财物、人身安全,遇到任何情况及时与指导老师、比赛主办方联系沟通。
(五)参赛人员在赛场上要服从裁判领导,尊重裁判意愿。对评判结果有异议,须由指导老师以团队形式向比赛主办方提出,本次比赛活动不接受个人投诉。
(六)比赛流程和时间安排如出现因实际情况有所变动,具体内容届时会及时通知到各指导老师,请注意查收信息。
二、赛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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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组别 |
时间 |
具体内容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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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素养能力大赛 |
小学组 |
8:00—8:10 |
8:00准时签到、登记演讲顺序 |
小学部礼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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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10:50 |
选手按照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上台进行演讲 |
小学部礼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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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组 |
10:30—10:50 |
10:30准时签到、登记演讲顺序 |
小学部礼堂 |
|
|
11:00—12:30 |
选手按照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上台进行演讲 |
小学部礼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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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组 |
15:00-15:10 |
15:00准时签到、登记演讲顺序 |
小学部礼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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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7:40 |
选手按照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上台进行演讲 |
小学部礼堂 |
注:具体比赛时间根据实际比赛安排为准。
三、法治素养能力大赛说明
(一)抽签规则
1.抽签者必须是参赛选手本人,抽签时,需凭借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抽签。如本人有正当理由确不能到场的,可将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交予指导教师代为抽签。若出现本人未到场且无人代其抽签或没有有效身份证件可证明其身份的情况,主办方将代为抽签,选手须接受主办方代抽结果。
2.选手抽签后须将抽到的签条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登记,并再次确认抽签序号;选手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所抽到的号码为选手比赛顺序,1号为第一个出场,依次类推,参赛选手所抽得的号码不得与任何人交换。
3.选手签到时须将提前打印的纸质演讲稿一式六份一同上交,演讲稿上不得出现学生姓名、学校等个人信息(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4.抽签条为参赛凭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二)比赛要求
1.选手在比赛过程中需独立完成演讲,采用站立式脱稿,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演讲只报出场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学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犯规,酌情减分。
2.主持人宣布选手上场后,选手若在三分钟内未上场则视为弃权。
3.选手需严格遵守比赛时间,主题演讲时间为4—6分钟,工作人员第一次提示表示“离比赛结束还有30秒时间”。工作人员第二次提示表示“时间到,应停止演讲”,无论选手是否完成演讲,必须立即停止。提示器提示并经主持人提醒后,选手仍不结束演讲的扣0.5分。演讲时间不足4分钟的,扣0.5分。
4.选手在演讲过程中不可以使用PPT、音乐、视频等多媒体素材,除选手穿着的服装外,也不可使用其他辅助道具或器材。
5.选手演讲时需着装得体,态度大方,举止文明。
(三)评审规则
1.演讲比赛每场设主评委1名,前5名选手比赛结束后,将暂停3—5分钟,请主评委组织各位评委讨论并统一打分标准。
2.每场比赛评委5名,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终得分,即:5名评委打分总和/5。分数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委主要从演讲内容、语言表达、整体效果等方面对参赛选手进行打分,其中演讲内容占70%,言语表达占20%,整体效果占10%。
4.比赛结束,由主评委对本次比赛进行综合点评,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晋级规则
比赛实行选拔制。通过比赛,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分别遴选成绩排在各组别前2名的选手进入省赛推荐名单。裁判长就本次比赛点评之后,由主持人宣布进入省赛名单。当出现分数相同且影响晋级名额的情况时,评委将进行不记名投票,得票数高的选手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