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单位收支总表
八、单位收入总表
九、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培养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爱党、爱国,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遵循教育规律,秉承人大附中联合总校和人大附中的办学理念,在办学体制、学校管理机制、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全方位、系统性、整合性地改革和创新。为三亚市、海南省及全国基础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发展探索新路。
(三).承担小学、初中和高中共三个学段十二年制及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为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学生教育创设良好条件。
第二部分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表
(单位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61.6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561.6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7,561.6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支出总计7,561.6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1.66万元。
二、关于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61.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16.36万元,主要是师生人数增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393.2万元,压缩事业运行经费,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76.8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5,819.53万元,占76.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2.80万元,占10.88%;卫生健康支出531.01万元,占7.02%;住房保障支出388.32万元,占5.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0.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80.85万元,主要是我校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经费难以区分,基本都归集于初中学段。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5,819.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58.23万元,主要是我校是新建学校,师生人数逐年增加,导致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0.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53.06万元,主要是我校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经费难以区分,基本都归集于初中学段。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2023年预算数为5,819.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24.32万元,主要是师生人数逐年增加,导致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464.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7.62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基数增加,相关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8.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8.69万元,主要是补前几年的职业年金缴费。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07.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5.21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基数增加,相关事业单位医疗费增加。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23.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6.6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基数增加,相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88.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3.92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基数增加,相关住房公积金增加。
三、关于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461.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85.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邮电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275.8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3年无出国计划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
六、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收支总预算7,581.66万元。
七、关于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收入预算7,581.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5万元,占0.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61.61万元,占99.74%;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6.00万元,占0.08%;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4.00万元,占0.18%。
八、关于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7,58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5,185.81万元,占68.4%;基本支出公用经费275.80万元,占3.64%;项目支出2,120.05万元,占27.96%。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36.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2340.97万元,基本支出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52.23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56.8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1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581.6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