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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三亚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单位收支总表
八、单位收入总表
九、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亚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有关全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有关教育工作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二)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与督促;领导局机关、直属单位(学校)党组织的工作。
(三)研究拟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统筹协调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及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和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监测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负责组织全市教育重大事项的专项督导。
(五)协调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市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协调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片区教育的扶持与援助。
(六)负责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指导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导农村、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七)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上级核拨的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市级教育经费和教育基本建设;组织管理全市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党群、统战、双拥、宣传、安全保卫、治安稳定、计生等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教师教育,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实施。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按照权限和程序负责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民办高中的筹设、设立、变更、注销,以及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民办高中年审、更换办学许可证、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组织实施市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
(十一)加强教育领域对外开放。指导教育系统国际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与交流,协调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加强教育培训合作,培养高水平的国际化人才。指导外籍教师聘请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三)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四)检查指导各区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独立预算单位,内设11个科室,具体如下:
(一)党委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负责市教育局党委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市教育局党委文件的起草和决议的督查督办;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推进三亚市属地高等院校的发展和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统战、维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直属学校党组织的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监督。负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二)行政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资产、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信访、督察督办、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教育信息、提案议案、教育史志与年鉴编印等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协调推进重大或紧急事项的落实;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助党委办落实秘书组日常工作。
(三)教育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督导指导性文件和评估标准;指导区督导机构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检测工作;负责督学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各区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情况以及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评估;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和学校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对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和复查;负责组织全市教育重大事项的专项督导。
(四)政策法规与思想政治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协调并承担教育改革、教育政策调查研究有关工作;组织起草我市教育法规规章草案,协助做好相关立法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指导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组织开展并监督指导教育系统执法工作并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局机关合法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备案;承办行政诉讼、仲裁等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品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理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负责纳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以及人才引进涉及教育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
(五)改革与发展规划科。承担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规划编制与调整,指导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规划编制,组织市本级、直属单位(学校)项目建设和协调代管工作;统筹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分析;负责教育产业发展工作;负责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口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国内外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六)人事科。按规定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学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人才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评。
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拟定全市教师教育发展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教师教育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和专业成长;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教师评优表彰;参与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规划、协调、指导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引进、管理工作;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住房保障等教师福利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做好妇委会各项工作。
(七)财务审计科。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与管理、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统计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负责市本级教育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市本级教育部门预算、调整及公开等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本级及直属单位(学校)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及标准,承担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并指导市本级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级及直属单位(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教育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市本级教育项目绩效管理、基本建设的资金协调和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参与管理各种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统筹协调全市学生资助工作;监督管理有关教育基金会。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制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负责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学校)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学校)内部控制、财务收支、基本建设、政府采购以及重大投资事项进行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委托对直属单位(学校)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八)基础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政策;负责教育扶贫控辍保学和教育关爱体系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统筹民办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学籍,指导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基础教育入学、升学、考试有关政策;组织拟订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高考、高中学考和中考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审定中小学地方教材、选用教辅资料;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劳动教育、校外教育、科普教育以及社会实践活动;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的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作;负责指导研学旅行活动;负责全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生态文明教育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共青团各项工作。
(九)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终身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学评估;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教材建设、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统筹规划农科教结合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指导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协调做好产教结合;指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
(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负责市属学校并指导各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心理健康、疾病防控、美育和国防教育、双拥工作,负责相关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大中小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和艺术文化交流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指导学校开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组织、协调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学生军事训练;负责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校医室建设及管理工作。
(十一)学校安全工作科。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负责学校安全事件责任认定和追究;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保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校园扫黑除恶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应急管理、防灾抗灾、治安保卫工作。
第二部分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444.2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52,444.2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7,332.09万元、上年结转839.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4,272.59万元;支出总计52,444.27万元,包括教育支出47,562.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7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34万元,结转下年0.00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171.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42.3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47,562.67万元,占98.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6.56万元,占0.74%;卫生健康(类)支出173.12万元,占0.36%;住房保障(类)支出79.34万元,占0.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00.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6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98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70.0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9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19.0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3,477.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97.9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5,846.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55.2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3,160.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11.6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243.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1.6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8.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0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0.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51.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3.4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6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79.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三、关于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509.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9.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59.9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7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17.8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三亚市外事办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4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3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3.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18批105人。
(二)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三亚市外事办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批0人。
五、关于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272.59万元(上年结转),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78.3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272.59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0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811.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16.7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31.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1.5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六、关于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终结转结余。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2,951.27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收入预算52,951.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192.18万元,占9.81%;经费拨款收入47,332.09万元,89.39%;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427.00万元,占0.8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52.6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增加较多。
八、关于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支出预算52,87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9.09万元,占2.85%;项目支出51,362.18万元,占97.15%。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20.6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三亚市教育局(公开部门预算时罗列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00.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三亚市教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7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2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5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亚市教育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三亚市教育局3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7,332.09万元、单位资金427.0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预算安排7,570.00万元,主要用于合作办学,具体为:第六中学与西南大学合作办学;海南中学与实验中学合作办学。人大附中三亚学校合作办学;上外附中合作办学。崖城中学与南开公能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中央民族大学三亚附属中学合作办学。迎宾路小学、第九中学(迎宾路中段)合作交流。原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及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申报教育基金会资金。绩效目标是:是否及时按合同约定拨付合作办学经费,是为好,否为差,定性指标“好”;合作办学学校学生人数≥5000人;按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合作办学年度任务的学校数≥5所;合作办学学业水平考试平均分比上年度增加为好,减少为差,定性指标“好”;学校对合作办学效果满意度≥80%。
2、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预算安排1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学校设施建设、设备采购,保障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教学设备正常更新更换。绩效目标是:采购教育教学设备批次≥6批;学校校舍建设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学生家长对学生所在学校满意度≥90%;学生满意度≥85%。
3、人才引进与师资队伍建设项目,预算安排4,50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编外教师、外籍教师工资及相关费用,绩效目标是:实际发放的编外教师数量≥300人;聘请编外教师是否缓解学校教师缺编,维持学校教学秩序稳定,并按时完成教学进度,是为好,否为差,定性指标“好”;临聘教师满意度≥8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