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三财〔2024〕410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单位: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负责人为:高青彬
联系电话:0898-88657891
项目背景及内容: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的文件精神,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稳步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市教育局根据年初教育专项资金申报计划,拟利用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为是市直属薄弱学校购置教学设施设备。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年度目标:帮扶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提升教学质量,确保其正常运行。
2、项目共设定3个一级指标,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
(1)产出指标设一个数量指标:帮扶薄弱学校数量金额不少于421万元;
(2)效益指标设一个社会效益指标:薄弱学校正常办学率不低于80%;
(3)满意度指标设一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师生满意度不低于85%。
3、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市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为三亚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和第四中学等7所学校购置教学设施设备,有效提升了其办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和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建设。市教育局根据根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和《海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规〔2021〕15号)等文件要求,拟在2023年利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开展2023年创客实验室采购项目、2023年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等项目和2023年学校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等6个教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21.08万元(均系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其中:中央资金20.66万元,省级资金0.42万元),财政全年实际安排资金820.66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均为中央资金。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际支出796.84万元,执行率为97.1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三亚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三府〔1999〕28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三亚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三亚市教育局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申请、拨付、验收流程。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际支出796.84万元,其中:2023年创客实验室采购项目支出189.19万元,2023年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等项目支出137.93万元,2023年学校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支出123.14万元,2023年学校监控设备等采购项目支出98.95万元,2023年学校网络教室及教学电脑设备采购项目支出118.56万元,三亚市教育局2023年学校教学器材采购项目支出108.37万元,上年未完项目支出20.68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由省级资金、中央资金组成。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海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规〔2021〕15号)组织实施。市教育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7个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目前,7个采购项目均已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海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规〔2021〕1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及验收均符合相关规定,采购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未发生资金被挪用、截留现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率(10分)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0.66万元,全年执行数为796.8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10%。得分=10*97.10%=9.71,该项得9.71分。
2、帮扶薄弱学校数量金额(40分)
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共计支出796.84万元,均系为薄弱学校购置教学设施设备。达成“帮扶薄弱学校数量金额不少于421万元”,该项得40分。
3、薄弱学校正常办学率(40分)
据了解,2023年三亚市直属学校均正常办学,薄弱学校正常办学率为100%。达成“薄弱学校正常办学率不低于80%”,该项得40分。
4、师生满意度(10分)
本次评价共计回收82份有效调查问卷,其中对本项目实施持满意态度的有82份,满意度=(82/82)*100%=100%。达成“师生满意度不低于85%”,该项得10分。
(二)绩效自评综合得分情况
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各环节落实良好,基本完成项目指标,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9.71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