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负责人、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企业负责人:
2024年秋季学期已开始,为确保各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新学期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以下事项请对照确认:
一、食品安全责任是否明晰
确认学校食品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完整;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与实际是否相符;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是否清晰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任命文件或聘书是否逾期;学校与食堂经营管理企业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是否在有效期内并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二、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
实施食堂供餐的学校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相关过程记录文件等(可参照《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做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责任到人、过程可溯,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是否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积极采纳学生、教职工、家长及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投诉、举报;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健全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
三、会议计划是否制定并组织实施
是否召开本学期食品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定本学期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校长(园长)秋季开学后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汇报,并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今年9月份至少要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实地查看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部署工作,着力改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
四、食品经营场所是否开展全方位、系统性隐患排查并整改
重点事项包括:
1.厨房等食品经营场所秋季开学首餐加工制作前,是否对场地、各类用品用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2.食品加工用水是否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是否对库房食品的质量与安全进行检查,尤其是上学期库存食品是否有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安全食品。
4.冷冻冷藏、排风排烟、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病媒生物防治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并能正常运行。
5.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6.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参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的培训考核。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按要求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相关培训考核。新入职的从业人员是否按要求开展岗前培训考核。所有培训考核记录是否建档备查。
7.是否建立食品原料供应商准入与退出机制,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货商名录,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