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浓郁校园体育氛围,激发少年儿童对棋类运动的热爱,增进国际象棋爱好者切磋交流,持续推动棋类运动进校园、进课堂,特举办本次国际象棋赛事。诚邀广大少年儿童踊跃参赛,于棋盘间切磋棋艺、启迪思维,乐享对弈雅趣,尽展少年智慧风采!
一、活动主题
“棋”聚三亚智弈少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三亚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三亚市公共文化中心
执行:三亚市图书馆
支持单位:海南省棋类运动协会
三、参赛对象及人数
参赛单位:三亚市各小学、幼儿园
参赛人员:各校(园)小学生及幼儿国际象棋爱好者
预赛限1500人,决赛人数待定。
四、参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预赛
预赛时间:2026年6月20日
预赛地点:三亚市第一小学
上午8:30-11:30,小学1-2年级学生组比赛
下午2:30-5:30,幼儿园、小学3-6年级学生组比赛
(二)决赛
决赛时间:2026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
决赛地点:三亚市第一小学
(三)颁奖仪式
仪式时间:2026年6月27日9:00
仪式地点:三亚市图书馆
五、比赛组别
以年级为分组进行比赛,采用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执行,具体包括以下组别:
1.幼儿组
2.一年级男子组
3.一年级女子组
4.二年级男子组
5.二年级女子组
6.三年级男子组
7.三年级女子组
8.四年级男子组
9.四年级女子组
10.五年级男子组
11.五年级女子组
12.六年级男子组
13.六年级女子组
各组别根据报名情况分为ABCD组。
六、报名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且为具有正式学籍的三亚市学校在读学生。
(二)学校可组织学生线上报名。凡弄虚作假、违反比赛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和名次。
七、竞赛办法
(一)每位参赛选手限报一项比赛。
(二)采用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审定的(2020版)竞赛规则,电脑积分编排,预赛比3轮(赢一局得1分、和棋0.5分),得2分者直接进入决赛;决赛比7轮。
(三)每轮双方共用50分钟,适时放棋钟,放棋钟后五分钟闪电赛,超时判负。
(四)每轮次开赛后15分钟内未到场者按弃赛判负。
(五)瑞士制破同分依次按:直胜、对手分、对手分1型、索伯分顺序确定名次。
(六)比赛编排表
本次比赛将在智赛网平台进行编排,棋手比赛序号由系统随机排序确定。每轮对阵信息将在赛场外公告栏及智赛网平台同步公示。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置个人单项奖、团体奖、优秀领队、优秀教练奖等,决赛结束当天颁奖。
(一)个人单项奖:各组别奖励前8名。第一至第三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奖金;第四至第八名颁发奖牌、证书、奖金。其中,第一名奖金500元,第二名奖金300元,第三名奖金200元,第四至第八名奖金100元。
(二)团体奖:团体总分从高到低取前八名给予奖励,颁发奖牌和证书。团体成绩计算方法:取每所学校10人最好的名次相加,数小者名次列前,若名次相同则各选派一名棋手对弈分出胜负。
(三)本次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优秀领队、优秀教练奖,对赛事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幼儿园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团体获奖人数多、赛事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代表队领队及教练颁发优秀领队、优秀教练奖。
九、报名事项
(一)比赛采用线上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参赛选手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二)咨询电话:0898-88216753(每周二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8:00。
(四)各参赛选手报名成功后,原则上须全程参赛,无故弃赛者将取消其次年参赛资格。选手提交报名信息后,赛事组委会将在1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需补充或修改材料,组委会将及时反馈并通知选手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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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参赛须知
(一)参赛选手需持参赛证入场,开赛后迟到15分钟作弃赛处理。
(二)比赛对局结束后棋手应主动报请裁判登记成绩,输方或和棋的双方均需在编排表上签字确认。如未登记成绩擅自离开赛场者,后果自负。
(三)关于违例的判罚:对于一个棋手第一次走不合规则的着法,裁判应判罚违例一次;如果这是同一棋手第2次走出不合规则的着法,则裁判应该判其输棋。
(四)除违例之外,棋手出现违反赛场纪律或干扰他人正常比赛的情况,裁判会提出警告,经警告后仍未纠正错误行为的棋手,裁判视情况有权做出判罚。
(五)提出三次重复局面和50回合规则要求判和的一方,需有完整的对局记录,否则不予受理。
(六)比赛结束后请选手立即离场,如在赛程中或赛后给其他未下完的棋手支招,将对其做出个人成绩总积分扣1分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参赛资格。
(七)赛场内严禁吸烟、严禁进食,使用过的口罩及垃圾需放置垃圾桶中,不可随意丢弃。
(八)参赛人员应主动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若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报告裁判,并配合就医。
(九)赛场内禁止除裁判和工作人员外的其他人进入,原则上每个棋手只允许一个陪同人员在赛场外等待。
(十)选手对比赛成绩等情况如有异议,须在对局结束签字确认前提出异议,由裁判长作出裁定,逾期不再受理。
十一、其他事宜
(一)比赛相关单位有权无偿使用棋手的图片、录像等图文视频资料用于促进国际象棋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和推广活动。
(二)报名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条款的一切规定。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以上内容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