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15年修订版)>和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15〕128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1上半年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省级幼儿园的8所幼儿园进行了全面的评定,结果已经省教育厅厅务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现通报如下:
一、新评定省示范幼儿园(1所)
海口市五源河幼儿园(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西二街6号)。
二、新评定省一级幼儿园(6所)
(一)海口市美丽沙幼儿园(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丽沙路5号);
(二)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中心幼儿园(地址: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祥堂村);
(三)三亚市吉阳中心幼儿园(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兆龙北路山营一小组253号);
(四)文昌市文城中心幼儿园(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新风西里1号);
(五)洋浦经济开发区第二幼儿园(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华浦路北邻蓝领公寓二期);
(六)洋浦经济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华浦路新英湾安置新区);
请各有关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申报晋级的幼儿园根据等级评定反馈意见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办园水平。省教育厅将定期对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过程性的评估,继续实行幼儿园分类定级管理。希望新晋级的幼儿园,不断改进办园条件,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并在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和指导家庭、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请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要在城乡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中扶持一批办学方向端正、管理严格、教育质量好并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幼儿园积极申报示范性幼儿园。要继续参照《海南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15年修订版)》,有计划地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做好辖区内幼儿园的等级评定工作,并鼓励本地区的优秀幼儿园申报省级幼儿园,力争尽快实现每个市县至少建有一所省级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