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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教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等国家、省、市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三亚市教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该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亚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三亚市河东路60号,邮编:572000,电话:0898-88657808,电子邮箱:syjy657800@163.com)。
一、情况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三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每一名组成人员的分工,认真落实工作职责,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程序
我局力争把政府信息公开每个环节都置入制度规范之中,2015年,不断完善《三亚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三亚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我局先后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2次,组织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三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四)利用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
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局主动公开的文件均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育软政务平台”和“三亚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开,实现文件的实时发布更新,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使群众对我局的政务信息能及时了解。同时,进一步加强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加强教育信息网站建设,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条例》及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考试中心还充分利用网络,通过“三亚市考试中心”网站开展招生工作的咨询、信息发布、公示、报名等,受到了考生、学校和家长的欢迎。
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扩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我局积极加强与各大媒体特别是市属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对于市民关注的招生录取、教育收费、学区划分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扩充公开渠道。
三是指导学校扎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要求学校在制定重大工作方案和制度、招生、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通过多种形式落实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做到了过程公开、结果公正,让群众满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发挥咨询、信访等综合功能,为群众提供业务办理、政策咨询等服务。通过在办公大厅设置告示栏、张贴办事指南、公开投诉电话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体现“集中、精简、高效、优质”的服务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三亚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131份,并及时发布到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公众通过“三亚市政府”门户网站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市尚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存在思想误区,公开不及时;二是个别科室工作缺乏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2016年,我局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认真梳理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上传政府信息,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二)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亚市教育局
2016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