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督〔2023〕22号)要求,为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二、重点督导检查内容
(一)师生返校。重点检查教职工到岗情况,学生返校情况,是否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及时劝学保学等。
(二)开学常规。重点检查教材发放和教辅材料选用情况、教学常规工作准备情况、后勤保障情况、幼儿园玩教具清洗消毒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十一条禁令”等。
(三)学校安全。重点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机制运行、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的情况,以及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学实验实训室安全及危化品管理情况、防溺水安全工作情况等。
(四)两项督导。重点检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等发展工作推进情况。
三、时间和范围时间
2023年8月25日-8月29日。范围: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驻三亚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四、督导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通过学校自查、各区核查、市级抽查的方式、全面检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
(一)学校自查,开学前一周,各学校要按照《方案(第六版)》要求,围绕开学督导检查的四项重点工作内容全面开展自查。
(二)全覆盖检查,市、区督导部门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并组织成立督导检查组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市督导检查组对市直属学校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区督导检查组对区属学校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各校开学工作稳妥有序。
(三)市级抽查,市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验台账及现场环境的方式对区属学校进行督导检查,每组随机抽取不少于4所区属学校,抽查类型涵盖片区内的基础教育不同学段,以及县城和农村等不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