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确保2024年春季学期顺利开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督〔2024〕5号)要求特制定本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方案旨在全面评估学校开学准备情况,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检查师生返校情况
本部分将对教职工地到岗情况、学生的返校情况、请假手续的履行情况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关注学生情况进行深入的督导与检查。
(二)检查开学常规工作
本部分将对教材的发放情况、教辅材料的选用情况、教学常规工作的准备情况以及学校后勤保障情况等进行细致的督导与检查。
(三)检查学校安全状况
本部分将重点对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的运行情况、食品与饮水的安全管理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及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学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及危化品管理情况、学校防溺水安全工作情况等进行全面的督导与检查。
(四)检查两项督导工作
1.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推进情况。本部分将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系列方案文件的制定情况及“十四五”(2025年前)规划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三亚市四个区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深入的督导与检查。
2.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推进情况。本部分将重点对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系列方案文件的制定情况及“十四五”(2025年前)规划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三亚市海棠区和吉阳区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深入的督导与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学校自评阶段。各学校应针对督导检查的相关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并撰写自查报告。
(二)全覆盖检查阶段。市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市直属学校执行全面督导检查,而区督导检查组则对区属学校执行全面督导检查。
(三)市级抽查阶段。市教育局各督导小组对区属学校的开学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抽查。
(四)结果报送阶段。市督导检查组需在2月25日之前,将各单位的督导检查报告(包括《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督导检查内容一览表》及《开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存根)提交至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进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