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督〔2024〕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任务
(一)师生返校
聚焦教职工到岗情况、学生返校情况、请假手续履行情况、义务教育重点关注学生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
(二)开学常规
针对教材发放和教辅材料选用情况、教学常规工作准备情况、学校后勤保障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
(三)学校安全
重点对安全隐患排查机制运行情况、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学实验实训室安全及危化品管理情况、学校防溺水安全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
(四)两项督导
1.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推进情况。针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系列方案文件制定情况及“十四五”(2025年前)规划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三亚市四个区工作推进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
2.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对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系列方案文件制定情况及“十四五”(2025年前)规划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三亚市海棠区和吉阳区工作推进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学校自评阶段。各校围绕督导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全覆盖检查阶段。市督导检查组对市直属学校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区督导检查组对区属学校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三)市级抽查阶段。由市教育局领导带队对区属学校开学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四)结果报送阶段。市督导检查组于2月25日前将各单位督导检查报告(含《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督导检查内容一览表》和《开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存根)报送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