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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亚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服规范化管理工作系列制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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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6:09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三亚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服规范化管理工作系列制度》(以下简称“系列制度”),推出7项配套管理文件,构建起校服“设计-采购-验收-质量-标识-合同-信息公开”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体系,核心围绕保障学生着装安全、维护家长合法权益、规范校服市场行为,推进清廉校园建设,现就系列制度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度出台背景与核心目标

本次系列制度制定紧扣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校服管理工作要求,结合三亚本地实际,针对校服采购不规范、质量把控不严、标识不清晰、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全链条管理规则。核心目标为严控校服质量安全,落实质量可追溯;规范采购交易秩序,保障公平公正;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实现阳光采购;强化多方监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最终推动三亚市校服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系列制度核心

系列制度包含7项核心配套文件,各文件各有侧重、相互衔接,覆盖校服管理全流程,形成“1个总指引+6项专项规范/细则”的管理体系:

1.《校服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总领性文件,明确校服执行国家标准、设计选用、生产采购、质量监督、监督惩处五大核心要求,划定校服管理整体框架;

2.《海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规范校服采购全流程,从集体决策、意向征集到企业确定、合同签订、验收评估均制定明确操作步骤;

3.《校服采购合同备案管理细则》:明确合同签订时限、内容、公告及备案要求,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和履约保障;

4.《校服采购信息公开管理细则》:落实阳光采购,明确信息公开范围、渠道、时限,保障家长和社会的知情权、监督权;

5.《校服供应明标识管理规范》:统一校服成衣标识标准,要求标识真实完整、可追溯,明确学校和企业在标识管理中的职责;

6.《校服验收管理规范》:制定验收全流程规则,明确验收小组组成、资料核验、外观及内在质量验收标准,规范不合格品处置和失信管理;

7.《校服成衣双送检管理规范》:建立“企业自检+学校抽检”双重检验机制,从源头和入口双重把控校服质量安全。

三、核心管理要求与举措

(一)质量管控:双重送检+全标执行,筑牢安全防线

1.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校服生产销售必须符合GB18401、GB31701、GB/T31888等国家标准,学校不得降低标准采购,有条件的可提高指标要求;

2.推行“双送检”制度:供货企业成品出厂前须经法定机构全项目检测,学校收货后随机抽样复检,双检均合格且数据误差≤5%方可入库发放,任一环节不合格则整批拒收;

3.全流程验收把关:学校成立不少于5人的验收小组(校方+教师+家长代表),到货前核验资质和检测报告,现场按不低于5%比例抽样检验外观,内在质量强制送检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覆盖甲醛含量、pH值等12项关键安全指标。

(二)采购管理:民主决策+规范流程,保障公平自愿

1.采购前置条件:校服采购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须征得2/3及以上家长同意方可启动,全程遵循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严禁强制采购;

2.多元采购模式:学校可选择自主确定、家长投票、委托第三方招标三种供货企业确定方式,其中选用组织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保障家长参与权;

3.费用与合同管理:校服费用由家长直接支付企业,学校不得违规截留挪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校内公告、7个工作日内省平台备案,明确违约责任和补偿救济机制。

(三)标识管理:统一标准+可追溯,明确信息要求

1.双标识全覆盖:校服必须配备耐久性标签(缝制侧缝)和吊牌标识(悬挂衣领),严禁衣领缝制标签,标识包含生产信息、质量信息、使用信息、合格证明四大核心要素,直接接触皮肤部分棉纤维含量不低于35%;

2.检测报告溯源:每批次成衣检验合格报告编号须标注在标识显著位置,学校验收时核查标识完整性和报告真实性,无标识或报告的一律拒收。

(四)过程管理:信息公开+档案留存,实现阳光可溯

1.全环节信息公开:采购公告、文件、成交结果、合同、质量标准、价格区间等信息,须通过学校官网、省校服管理平台、校园公示栏等渠道公开,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不少于20日;

2.长效档案管理:学校建立校服验收、采购专项档案,留样每批次校服不少于2套,所有档案留存期限不低于3年,实现“一校一档、一批一档”,全程可追溯。

(五)监督惩处:多方监管+失信惩戒,强化责任落实

1.明确各方责任:学校为验收和采购组织主体,供应商对产品质量负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市场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失信联合惩戒:供应严重质量问题校服、伪造检测报告的企业,列入三亚市校服采购限制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本市校服采购,涉嫌违法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3.畅通投诉渠道: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学生/家长对校服质量有疑问的,学校须在5个工作日内核查反馈,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并公示查处结果;

4.人员责任追究:校服采购中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收受贿赂等行为的,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特殊群体保障与公益支持

系列制度明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同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捐助校服,切实保障每一位学生的着装需求,彰显教育公平。

五、制度实施与解读主体

本系列制度由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校服供应商及相关监管部门须严格遵照执行。各部门将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督等方式,推动制度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维护校服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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