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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教育局关于三亚市政协第八届第六次会议第0185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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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1:41 三亚市教育局

A

同意对外公开

三教函〔2026341

三亚市教育局

关于三亚市政协第八第六次会议

0185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符国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严格保护青少年隐私的前提下增加心理咨询途径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并认真研究办理。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很有参考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到的建议一

(一)背景原因

该建议关注青少年心理求助中较为常见的隐私顾虑和求助阻抗问题。当前,青少年深受学业、人际和情绪压力等困扰,部分学生由于羞愧、顾虑同伴评价、担心被老师和家长知晓等原因,即使学校设有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咨询信箱,也可能不愿主动面对面求助,导致心理问题发现不及时、干预不充分。

(二)工作情况(C类)

经认真研究,关于在学校相对隐秘位置设立自助心理求助室的建议,体现了对青少年隐私保护和心理求助便利性的关注,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但考虑到学校心理服务对象主要为未成年人,校园心理求助场所既要保护学生隐私,也要符合校园安全管理、危机识别和应急处置要求。当前阶段,对完全封闭、无人值守、难以及时发现风险的自助式心理求助空间,暂不宜直接设置。主要考虑如下:

1.校园心理求助场所需要兼顾隐私保护和安全监管。若设置私密性过强、隔离程度较高的独立空间,学生在其中出现自伤、突发疾病、情绪失控等紧急情况时,学校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置,可能形成校园安全管理盲区。

2.学校心理服务需要必要的专业评估。心理教师在开展心理辅导时,通常需要结合学生的言语表达、情绪状态、行为表现和必要背景信息进行综合判断。若求助过程完全封闭或信息过度隔断,可能影响心理风险识别和后续干预。

3.未成年人心理服务应在保密原则和保护责任之间取得平衡。学校心理辅导尊重学生隐私,但当学生存在自伤、自杀、伤害他人等风险时,应依法依规启动保密例外程序,及时联系监护人并开展必要处置。因此,学校不宜简单采取完全匿名、完全隔离的求助方式,而应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建立安全、规范、可转介的求助渠道。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学校实际,在确保学生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心理求助渠道。一是指导学校完善预约咨询、心理咨询信箱、线上留言、热线电话等求助方式,减少学生求助过程中的顾虑;二是优化心理辅导室预约、接待和转介流程,依法依规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三是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通过心理健康课、主题班会、校园宣传栏等渠道,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减少求助羞耻感。

二、关于您提到的建议二

(一)背景原因

您提出,青少年对互联网和移动端工具较为熟悉,线上测评和线上求助方式更符合部分学生的表达习惯。对于不愿意直接面对心理老师或同伴的学生而言,线上求助渠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心理压力,提升求助便利性和隐私感。

该建议有助于弥补传统线下心理咨询渠道的不足,尤其适合用于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初步自评、预约咨询、匿名反馈、危机预警和转介跟踪等工作,对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具有积极意义。

(二)工作情况(A类)

1.依托心理健康云平台,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年度线上普查。截至目前,普查覆盖全市5万余中小学学生,学校依据测评结果开展分类关注、复筛衔接和后续跟踪。

2.我局加强与市团委等部门联动,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热线资源,鼓励各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校园宣传栏等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心理援助热线信息,进一步拓宽学生和家长心理求助渠道。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心理健康课、主题班会、校园宣传栏、学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学生和家长介绍热线电话、心理咨询信箱、预约咨询、线上测评等求助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保障学生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探索规范化线上预约、留言反馈和求助转介方式,进一步提升学生心理求助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感谢您对全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三亚市教育局   

2026年7月13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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