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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市教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市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督学队伍建设,构建我市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海南省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就我市增补督学队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任职条件
(一)推荐对象
各直属(含育才生态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市教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
(二)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了解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形势和趋势。
3.教育理论和政策水平较高,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规律。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研究分析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5.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6.身体健康,能保证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二、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有志于教育督导事业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三亚市市级督学申请表》(见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对个人填写的申请表要认真审查,审查通过后,填写《三亚市市级督学推荐表》(见附件3)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督导室。
(三)督导室审核。督导室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审核拟定三亚市第五届督学拟聘任名单。
(四)网上公示。拟聘任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政府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市政府审批聘任,颁发聘任证书,任期三年。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原则和要求严格遴选符合条件人员,认真做好督学选聘的宣传工作,在教职工中广泛宣传督学条件及职责。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把督学推荐关。真正把有强烈事业责任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业务水平、能够确保参与并完成教育督导工作任务的人推荐上来。
(三)各单位于5月22日前将《三亚市市级督学申请表》和《三亚市市级督学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本人2寸免冠照片两张(背面注明所在单位和姓名)报送到市教育局督导室511。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yjydd2021@163.com。
三亚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