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2023年全市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四部门结合全市教育收费实际情况联合制定的,现解读如下:
一、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分析
(一)政策依据规定
1.《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琼教财〔2021〕97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特别是针对规范教育收费‘十一条禁令’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点监督核查,对个别重大问题线索,特别是民办中小学乱收费整改后续问题要开展重点督查督办。”
2.《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琼市监〔2023〕11号)“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学校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
(二)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各区各校的责任,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我市教育收费行为,持续推进和巩固教育收费共治成果,促进教育公平高质量发展。我市按要求启动《方案》制定,加大查处力度。
二、整治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天涯区、吉阳区、海棠区、崖州区、育才生态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整治内容。
《方案》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违规补课乱收费、民办学校乱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学生购买各种学习用品、材料及超标准或超范围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其他教育乱收费。
四、整治工作步骤和措施。
各区各校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部署启动整治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实地明查暗访,督促指导各区各校深入开展重点问题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组织并督导各区各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全面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五、概念解释。
“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